獎項組別

2018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 商業方案(商業及公營機構)獎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中小企業 ) 獎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開放數據 / 大數據 ) 獎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資訊保安 ) 獎

2018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 商業方案(商業及公營機構)獎

這個獎項主要表揚本地研發的產品或應用解決方案,通過新興的資訊科技,包括雲端、物聯網、移動性、智能設備、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為商業及公營機構提供具成本效益及創新的資訊科技方案,以提高公司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整體競爭優勢。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中小企業 ) 獎

這個獎項主要表揚由本地開發、著力於中小企業的創新科技產品或技術方案。中小企業是本港經濟的重要支柱,它們對於資訊科技的採用對其效率和生產力至關重要,在全球市場營銷策略和業務拓展方面亦如是。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開放數據 / 大數據 ) 獎

這個獎項主要表揚本地開發的優秀科技產品和服務,包括一般大數據分可視化硬件/軟件和服務平台,及針對特定行業和行業的定制產品/服務,以及企業內部開發的創新型大數據用戶應用程序,以加強其業務規劃和營運目標。

此獎項同時為了表揚公共和私營部門組織實施的創新和有效的科技開放數據計劃,以及開放數據社區對於開放數據集的創新應用,以提升商業效益。

2018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商業方案 ( 資訊保安 ) 獎

這個獎項主要表揚本地開發的安全和認證科技解決方案(僅適用於金融科技的方案除外),以及開發和採用科技應用程式於安全和身份驗證在其營運和服務的業務和公共部門組織。

一般參賽資格

  • 參賽單位必須擁有參賽項目所述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的知識產權及/或合法權益。有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知識產權的爭議,參賽單位必須披露,供籌辦機構考慮其參賽資格。
  • 參賽單位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機構或香港居民。
  • 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項目在創新、設計和研究發展方面的重要部分必須源自香港。參賽單位須展示香港資源為其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帶來顯著增值,促使有關項目在目標市場取得成功。
  • 除學生的獎項類別/組別外,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項目必須在截止報名日期前已經在市場上公開發售/或開放予下載應用*或已經投入運作最少三個月。
  • 同一項目只可參加各獎項類別的其中一個獎項組別(以公司為本的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除外)**。任何項目如被發現報名參加多於一個獎項組別,將被取消資格(以公司為本的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參賽項目所述的產品、方案或服務除外)。
  • 過往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金、銀、銅得獎項目的產品/服務,必須已作出重大修改或優化,或參加另一個獎項類別,方可再次參賽。

*例如該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項目已經投入於市場,該應用程式已被應用於公司內部的系統,以及該流動解決方案已於App Store可供下載。對於競逐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的初創公司,如其原型樣辦只在kickstarter或類似平台上出現將不會被視為已投入於市場。

**參賽單位可以使用共享組件來部署兩個獨立的應用程式。如果評估重點是放在兩個獨立的應用程式上,而不是該共享組件,那麼它們均可被視為兩個獎項類別的兩個參賽申請。但是,如果這兩個參賽項目申請的重點部份都是放在共享組件上,則應將其分類為一個參賽申請,及不允許在兩個獎項類別中競爭。

參賽規則

  • 參賽單位需留意由私隱專員公署所制訂的最佳行事方式指引及個案經驗。
  • 參賽單位須注意,根據《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 201 章),任何人士如未經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督導委員會許可,向任何參與該獎項事務的工作人員提供任何利益,作為該工作人員作出任何以其工作身分而作的作為的報酬或誘因,或作為與申請該獎時給予任何優待或提供任何協助的報酬或誘因,即屬違法。
  • 為避免利益衝突或任何有關利益衝突的嫌疑,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贊助商的參賽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報名方法

參賽者必須填妥申請表格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中午十二時正之前交回主辦機構香港電腦學會(香港九龍塘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

時間表

項目日期
接受報名2017年10月30日
截止報名2018年01月12日
各獎項類別頒獎典禮2017年03月15日– 2017月03月30日
大會頒獎典禮2017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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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瑞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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